UT論譠's Archiver

Glayds 發表於 2011-11-16 17:57

醫療自費惹民怨 糾正衛生署

「指定吉日剖腹產費」、「手術後疼痛控制費」,醫療自費項目繁雜,監察院調查發現,各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各行其是,導致收費亂象增民怨,行政院衛生署疏於監督,今天遭糾正。

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尹祚芊、馬秀如提案,糾正衛生署。糾正案文指出,民間醫事團體調查「國人10大醫療民怨」,其中5個與醫療機構自費項目有關,而根據衛生署資料,民眾向衛生署申訴案件,每3人就有1人是抱怨醫療機構收費問題,民怨迭生,各級衛生主管機關難辭其咎。

糾正案文指出,各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核定醫療機構自費項目收費標準差異很大,歸類方式及名目不一,難有規則可循;衛生署疏於監督,部分所屬醫院未經核定就擅向民眾收取醫療自費項目,甚至出現收費多年、至今都未曾報准的違法情事。

另外,監察院也通過監委林鉅鋃、李復甸、錢林慧君及尹祚芊提案,糾正衛生署、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。

糾正案文指出,衛生署沒規範,導致公立醫院常將醫療業務以外包方式委託民間辦理,部分醫院淪為「發包中心」或「包租單位」。

糾正案文指出,公立醫院將核心或重點發展醫療項目外包者很多,尤其以衛生署所屬醫院為多;截至目前,衛生署所屬26家醫院尚有75件醫療業務外包、委託或合作經營,加計已收回自辦或停止辦理19件,合計已辦理過94件醫療業務外包案件。

糾正案文說,委託家數最多的醫療項目,依序為中藥局、體外震波碎石機、洗腎中心、健康檢查業務、腫瘤治療中心及護理之家,多不是公立醫院設立目的需提供的基本醫療照護服務,而有經營績效及醫療科技競賽的考量。

yy1477 發表於 2018-11-8 00:45

賴ID:6753785
小妹我雖然在論壇內不是常客,但今晚只想好好的在這裡抒發一下心情,最近總覺得人生呀......唉真的好難熬。前陣子跟交往4年的男友分手了...現在對於感情事已經意興闌珊,分手後的這幾個夜晚,一個人走遍曾經我們到過的風景區,我們一起玩過的遊樂場,我們一起立下海誓山盟的海邊,獨自站在這些地方回想著我們曾經的點點滴滴,難道一切都只是我自作多情,一廂情願嗎?你頭也不回,一個問題也不願意和我一起面對的離開了....突然就這樣拋棄我一個人在這,你還算男人嗎?我現在好難過,好痛苦,好寂寞...不知道論壇有沒有好心人願意陪我聊聊天,如果可以的話,也可以考慮交往的,只要你是真心的.....都來聊聊吧....
賴ID:6753785

頁: [1]

Powered by Discuz! Archiver 7.0.0  © 2001-2009 Comsenz Inc.